許多公司負責人可能好奇「勞保跟健保可以分開保嗎?」答案是否定的,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健保是強制加保項目,且不可重複投保。也就是說,公司負責人必須為自己成立投保單位來投保健保,即使公司沒有其他員工也一樣。除非負責人同時受僱於其他公司,將健保投保在另一家公司,否則無論公司員工人數多少,都必須為自己投保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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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負責人健保投保規定:勞健保不能分開保
許多公司負責人對於勞保和健保的投保規定感到困惑,特別是對於「勞保跟健保可以分開保嗎?」這個問題感到疑惑。答案是:不行!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條第2點,健保屬於強制加保項目,並且不能重複投保。也就是說,除非您同時受僱於其他公司,將健保投保在另一家公司,否則無論公司員工人數多少,您都必須為自己成立一個投保單位來投保健保。這點跟勞保不同,勞保可以選擇是否投保,而健保則屬於全民必須參與的社會福利制度。
簡單來說,公司負責人不能只投勞保而沒有健保。即使公司只有負責人一人,也必須為自己成立一個投保單位來投保健保。這點對於許多小型企業老闆來說可能不太清楚,但卻是法律規定的義務。
公司負責人投保健保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自身健康,同時也為社會福利制度貢獻一份心力。健保制度的運作需要所有國民的共同參與,才能維持健保制度的永續經營。因此,公司負責人必須了解健保投保的規定,並依法投保,以確保自身權益和社會福利的穩定。
勞保和健保的差異
雖然勞保和健保的定義稍有不同,但白話來說,就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其他經常性之津貼、獎金、加班費等。 (當然也包括經常性的伙食費、各類名目的津貼) 更白話一點,基本上就是全薪,加上各類經常性獎金、加班費等。 (千萬別再扣除伙食費)。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下列勞健保局文章 勞動基準法 # 2 工資:即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其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以最近 3 個月收入之平均為準。
簡單來說,勞保和健保的差異主要在於保障的範圍和目的:
- 勞保:主要保障勞工在工作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職業病等風險,以及失業、生育、傷病等情況。也就是說,勞保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勞工在工作中所面臨的風險,並提供他們在遭遇意外或疾病時必要的經濟支持。
- 健保:則保障全民的醫療照護,包括門診、住院、藥費等醫療費用。健保的目的是為了提供全民平等的醫療照護,讓所有人都能享有基本的醫療服務,不因經濟狀況而受到影響。
除了保障範圍不同之外,勞保和健保的保費負擔方式也不一樣:
- 勞保:保費由雇主和勞工共同負擔,雇主負擔較高比例。
- 健保:保費則由全民共同負擔,透過薪資所得、自雇收入、房屋稅等方式繳納。
因此,勞保和健保是兩個不同的制度,各自有其不同的目的和運作方式。了解兩者的差異,才能更清楚地掌握自己的權益,並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障方案。
勞保跟健保可以分開保嗎.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勞健保何時加保?
大多數的雇主、人資應該都知道,勞保費是以「日」計算、健保費是以「月」計算,如果員工在月中到職、離職,人資太忙來不急當天加保、退保,這樣會觸犯勞基法規嗎?
(一) 勞工保險 何時加保?
依照 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 規定,公司規模有5人以上,雇主就要成立投保單位,為新進員工在「到職日」投保勞保,且無論該名員工是否兼任2份以上的工作,不同的雇主都該為該名員工投保勞保,勞保是可以重複加保在多家公司的!
雇主若無依照規定,在員工「到職日」投保勞保, 除了要補繳保費外,還應繳交保費4-10倍的罰鍰金額 ( 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 、 就業保險法第38條 ),且在未加保期間,勞工受到損失還可向雇主求償。
(二) 勞工保險 何時退保?
勞工保險的退保時間點,則需視員工離職原因而定:
- 員工自願離職: 雇主應在員工離職當日辦理勞保退保,若員工於當月15日以前離職,則應於當月15日辦理退保;若員工於當月16日以後離職,則應於次月15日辦理退保。
- 雇主解雇員工: 雇主應在解雇員工當日辦理勞保退保,若員工於當月15日以前被解雇,則應於當月15日辦理退保;若員工於當月16日以後被解雇,則應於次月15日辦理退保。
- 員工死亡: 雇主應在員工死亡當日辦理勞保退保,若員工於當月15日以前死亡,則應於當月15日辦理退保;若員工於當月16日以後死亡,則應於次月15日辦理退保。
- 員工退休: 雇主應在員工退休當日辦理勞保退保,若員工於當月15日以前退休,則應於當月15日辦理退保;若員工於當月16日以後退休,則應於次月15日辦理退保。
值得注意的是,勞工保險的退保時間點,並非以員工最後一天上班日為準,而是以員工離職、解雇、死亡或退休的「當日」為準。若雇主未依規定辦理勞保退保,同樣會面臨罰款的風險。
| 項目 | 加保時間 | 退保時間 |
|---|---|---|
| 勞工保險 | 員工到職日 |
|
| 健保 | 員工到職次月 | 員工離職次月 |
公司員工健保重複加保的處理方式
公司員工若同時在公司及工會投保健保,確實會造成重複加保的情況。根據健保法規定,同一被保險人不可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投保健保,因此,員工必須選擇其中一個單位作為主要投保單位。在您的案例中,員工的勞保可以同時在公司和工會投保,但健保則必須選擇其中一個單位。建議員工將健保退保於工會,並以公司為主要投保單位。
員工在工會退保健保後,並不會影響其勞保的權益,也不會影響其在工會的勞保年資。退保後,員工可以繼續享有工會提供的勞保相關服務,例如退休金、喪葬津貼等。
至於公司是否會因員工退保而增加二代健保費用,則需要視公司員工的投保人數及薪資總額而定。若公司員工人數及薪資總額沒有明顯變化,則公司二代健保費用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然而,若員工在公司退保後,其兼職所得會被納入二代健保的計算。根據二代健保的計算方式,兼職所得會被併入公司員工的薪資總額,並依據公司員工的薪資總額計算二代健保費用。因此,員工在公司退保後,其兼職所得會影響公司二代健保費用的計算。
總而言之,公司員工應以公司為主要投保單位,並將健保退保於工會。這樣一來,員工可以享有公司提供的健保福利,同時也可以避免重複加保的風險。此外,公司也應該了解員工的兼職所得是否會影響二代健保的計算,並依據相關法規進行計算,避免因未依法繳納二代健保而產生罰款。
兼職工作者如何投保勞健保?
有兩份工作可以保勞健保嗎? 健保署指出,受僱的個人應由雇主辦理投保健保,如果身為有兩份工作以上的斜槓青年,受僱兩個以上的雇主,不須重複投保,只要以專職工作(以工時最長或是薪資最高的工作認定)辦理投保即可,不一定會與勞保綁在一起。 但勞保就不太一樣了,受僱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勞工,如各服務單位均為勞保強制投保單位,都應由所屬雇主分別為其辦理參加勞保,不論勞工有幾份工作或是否已參加勞保,各該投保單位均應於員工到職當日分別為其申報參加勞保。
陳先生及張小姐同是工廠作業員,該工廠已申報陳先生及張小姐參加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日前因為兩人的子女準備要上國中,為了因應孩子須要補習而增加的費用,陳先生及張小姐決定下班後去兼職。陳先生到一家便利商店擔任晚班店員,張小姐則到一家餐廳擔任外場服務員。由於陳先生及張小姐都有兩個工作,因此需要了解如何投保勞健保。
根據勞動法規,陳先生及張小姐在便利商店及餐廳工作時,雇主應分別為其辦理勞健保投保。由於陳先生及張小姐在工廠已經投保勞健保,因此在便利商店及餐廳工作時,雇主應分別為其辦理勞保投保,而健保則可以以專職工作(以工時最長或是薪資最高的工作認定)辦理投保即可。
舉例來說,若陳先生在工廠的工作時間較長,且薪資較高,則便利商店的雇主只需為陳先生辦理勞保投保,而健保則由工廠的雇主繼續投保。反之,若陳先生在便利商店的工作時間較長,且薪資較高,則工廠的雇主只需為陳先生辦理勞保投保,而健保則由便利商店的雇主繼續投保。
值得注意的是,勞保費率會根據勞工的薪資計算,因此陳先生及張小姐在便利商店及餐廳工作時,雇主應分別依其薪資計算勞保費率。而健保費率則由健保署統一規定,並不會因為勞工有多份工作而有所不同。
總而言之,陳先生及張小姐在便利商店及餐廳工作時,雇主應分別為其辦理勞保投保,而健保則可以以專職工作(以工時最長或是薪資最高的工作認定)辦理投保即可。
勞保跟健保可以分開保嗎結論
希望以上資訊能幫助您了解公司負責人勞健保投保的規定,特別是「勞保跟健保可以分開保嗎」這個問題。總而言之,公司負責人必須依法投保健保,即使公司只有負責人一人,也需要成立投保單位來投保。健保是保障全民健康的社會福利制度,公司負責人有義務為自己投保健保,以確保自身健康和社會福利的穩定。
如果您對於勞健保投保的規定還有其他疑問,建議您諮詢專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或勞健保相關單位,以獲得更詳細的資訊和協助。
勞保跟健保可以分開保嗎 常見問題快速FAQ
公司負責人一定要投保健保嗎?
是的,公司負責人必須強制投保健保,即使公司只有負責人一人,也必須為自己成立一個投保單位來投保。這是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條第2點的規定,健保是強制加保項目,並且不能重複投保。
我同時在兩家公司工作,需要兩家公司都投保健保嗎?
不需要,你只需要在其中一家公司投保健保即可,另外一家公司則需要辦理退保。因為健保是強制加保項目,且不可重複投保,因此你不能同時在兩家公司投保健保。
公司負責人健保投保費要怎麼繳納?
公司負責人健保投保費的繳納方式與一般員工相同,都是透過薪資所得繳納。您可以選擇每月繳納或一次繳納,具体方式可以咨询当地健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