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一定要跟公司嗎?」這是許多小型企業負責人會遇到的問題。其實,健保屬於強制加保,負責人必須保在「其他公司或自己公司」。 如果你有正職工作,可以直接保在正職公司,自己的公司則不需要加保。但如果你目前保在工會、公所或是掛為眷屬,健保局會發函提醒你將健保轉回自己的公司,並追溯健保費。因此,如果你沒有保在其他公司,就必須成立健保單位,並將自己的健保轉入公司。
可以參考 注意!「只保勞保不保健保」是不可能的!
健保一定要跟公司嗎?
許多剛創業的負責人,對於健保加保的規定感到困惑。很多人會問:「健保一定要跟公司嗎?我現在保在工會,可以繼續這樣嗎?」答案是:不一定!健保屬於強制加保,每位負責人都必須保在「其他公司或自己公司」,這也是許多人容易忽略的地方。如果你是有正職工作的負責人,可以直接保在正職公司,自己公司就不需要另外加保。但是,如果你目前保在工會、公所或是掛為眷屬,健保局就會發函提醒你將健保轉回自己的公司,並追溯健保費。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健保法規定,負責人必須以「公司」為單位加保,也就是說,負責人必須選擇其中一種加保方式:
- 保在其他公司: 如果您有正職工作,可以直接保在正職公司,不用另外在自己的公司加保。
- 保在自己公司: 如果你沒有保在其他公司,就必須成立健保單位,並將自己的健保轉入公司。
然而,許多人會選擇保在工會、公所或是掛為眷屬,認為這樣比較方便。但其實,這種做法是違法的,而且健保局會追溯健保費,甚至會開罰。
所以,如果你目前保在工會、公所或是掛為眷屬,建議你盡快將健保轉回自己的公司。這樣不僅可以避免被罰款,也能確保自己享有健保的保障。
健康保險的範圍與併發症的爭議
什麼是健康保險? 而健康保險依據第125條,係指保險人就被保險人疾病、分娩及其所致殘廢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而保險人應負責之特定疾病應如何認定,是否包含併發症、後遺症、或因治療所生之損害,即為問題所在。 對於被保險人而言,投保之目的即在於取得保障,且疾病之成因與後續效果難為一般人所能想像或理解,故經常無法接受保險人針對疾病併發症等之拒賠。 對於保險人而言,保險應有其客觀範圍,對於疾病之併發症與後續狀況如全無限制而均需理賠,恐怕範圍無遠弗屆。 又如併發或後續之危險如不在其危險估計範圍、亦未計入保費計算,更可能有害危險共同團體。 在此兩難情況下,關於併發症等之爭議,即為我國實務上甚為常見的保險理賠爭議類型之一。
目前法院處理此類案件,首先大致上仍係以保險契約文義為判斷。 然而,保險契約條款往往複雜難懂,且對於併發症等問題的定義也可能不夠明確,導致雙方對於保險範圍的理解產生分歧。 因此,在實務上,法院會綜合考量以下因素來判斷是否應予以理賠:
- 保險契約條款的內容: 契約條款中是否明確排除或限制併發症的理賠範圍? 契約條款的解釋應以客觀標準為準,避免片面解釋。
- 疾病的因果關係: 併發症是否與原有疾病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併發症的發生是否屬於不可預見的意外狀況? 舉例來說,若併發症是因治療過程中的醫療疏失所致,則保險人可能不負理賠責任。
- 醫療專業的認定: 併發症的認定需要專業的醫療判斷。 法院會參考醫療專業的意見,並依據醫療專業的標準來判斷併發症的性質和嚴重程度。
- 保險理賠的公平原則: 保險理賠應遵循公平原則,避免一方過於受益或過於損失。 法院會綜合考量各方利益,並以公平合理的原則來判斷是否應予以理賠。
總而言之,健康保險理賠中關於併發症的爭議,需要綜合考量保險契約條款、疾病的因果關係、醫療專業的認定以及保險理賠的公平原則。 因此,投保人應仔細閱讀保險契約條款,並在投保時做好充分的準備,避免日後產生理賠爭議。 保險公司理賠人員也應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實務經驗,以更專業、更合規的方式處理併發症理賠案件。
負責人投保方式:
負責人投保方式是許多企業主在成立公司或行號時會遇到的問題,究竟負責人要如何投保健保呢?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負責人基本上須投保在自己的投保單位,也就是公司或行號的健保投保單位。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況,例如負責人有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投保,則可以選擇不投保在自己的投保單位。以下我們將針對負責人投保方式進行更詳細的說明:
1. 負責人投保在自身投保單位:
- 這是最常見的投保方式,適用於大多數負責人。
- 負責人需向健保署申報公司或行號的健保投保單位,並繳納健保費。
- 負責人可以享有與其他員工相同的健保權益,例如門診、住院等醫療服務。
2. 負責人投保在其他公司:
- 若負責人有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投保,則可以選擇不投保在自己的投保單位。
- 但需注意,負責人必須符合其他公司的投保資格,例如需有勞雇關係,且符合該公司的投保規定。
- 負責人投保在其他公司,則無法享有自身投保單位的健保權益,需要透過其他公司的健保投保單位就醫。
3. 負責人不可投保在區公所、職業工會或為他人眷屬:
- 負責人不可投保在區公所或職業工會,因為這些單位主要針對沒有固定工作或自營作業者。
- 負責人也不可投保為他人眷屬,例如配偶或子女,因為這會違反健保法規定。
總結來說,負責人投保方式主要有兩種:投保在自身投保單位或投保在其他公司。選擇哪種投保方式,需根據負責人的實際情況和需求決定。建議您在成立公司或行號之前,先諮詢健保署或專業人士,了解相關規定,確保自身健保權益不受損害。
投保方式 | 適用情況 | 注意事項 |
---|---|---|
投保在自身投保單位 | 大多數負責人適用,需向健保署申報公司或行號的健保投保單位。 | 可享有與其他員工相同的健保權益,例如門診、住院等醫療服務。 |
投保在其他公司 | 負責人有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投保,且符合該公司的投保規定。 | 無法享有自身投保單位的健保權益,需要透過其他公司的健保投保單位就醫。 |
不可投保在區公所、職業工會或為他人眷屬 | 區公所和職業工會主要針對沒有固定工作或自營作業者,不可投保為他人眷屬。 | 違反健保法規定。 |
如何辦理健保?
辦理健保的流程其實很簡單,只要依照您的狀況選擇適合的投保方式,並準備好相關文件,就能輕鬆完成投保手續。以下提供詳細的說明,讓您更了解如何辦理健保:
- 有職業者:
- 無職業者:
- 退休人員:
- 健保開辦時有職業者:
如果您有職業,應儘速洽請服務單位或所屬團體辦理投保。例如,受雇於公司的員工,應由公司代為辦理投保;受雇於個人者,應由雇主辦理投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則應自行申請成立投保單位辦理投保。辦理投保時,您需要提供相關文件,例如身分證、戶口名簿、工作證明等,具體所需文件會依您的職業類別而有所不同,建議您事先向服務單位或相關機構詢問。
如果您沒有職業,但符合眷屬資格身分,例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則可以依附有工作之被保險人投保。例如,您是已婚人士,您的配偶有工作,您可以依附您的配偶投保。辦理依附投保時,您需要提供相關文件,例如身分證、戶口名簿、與被保險人的關係證明等。
如果您沒有職業,也不能依附投保,則應以地區人口身分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投保。辦理地區人口身分投保時,您需要提供相關文件,例如身分證、戶口名簿等。
退休人員可以選擇繼續在原投保單位投保,或以眷屬身分投保,或在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以地區人口身分投保。如果您選擇繼續在原投保單位投保,您需要徵得原投保單位的同意,並繳納相關費用。如果您選擇以眷屬身分投保,則需要符合眷屬資格身分,並依附有工作之被保險人投保。如果您選擇以地區人口身分投保,則需要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相關手續。
如果您在健保開辦時有職業,但沒有依適當身分投保,則需要追溯自八十四年三月一日起或其取得職業身分之日起投保。如果您自八十四年三月一日至八十五年二月二十九日均無職業且沒有投保,則自八十五年三月一日起依第六類保險對象強制繳納保險費。
辦理健保手續看似複雜,但只要您依照上述說明,並準備好相關文件,就能輕鬆完成投保。如果您有任何疑問,建議您諮詢健保署或相關單位,以確保您能順利完成投保手續。
負責人一定要在公司保健保嗎?
許多創業老闆在剛開始創業時,都會有這樣的疑問:我一定要在自己的公司保健保嗎?其實,負責人並不需要一定在自己的公司保健保,您可以選擇其他更適合您的方案。例如,如果您有其他工作,您可以選擇在該公司保健保,或是加入公會,以公會會員的身分投保勞健保。
以下列舉幾個負責人常見的健保選擇,並分析其優缺點:
- 公司保健保:優點是享有完整的勞健保保障,且公司可以幫您負擔一部分的保費。缺點是公司需要負擔較高的保費,且需要繳納勞健保的相關稅款。
- 公會保:優點是保費較低,且可以選擇投保的項目。缺點是保障範圍可能比公司保健保少,且需要符合公會的加入資格。
- 配偶健保:優點是保費由配偶負擔,且可以享有完整的勞健保保障。缺點是配偶需要負擔較高的保費,且需要符合配偶健保的投保資格。
- 公所保健保:適用於沒有工作且沒有其他健保的人,保費較低,但保障範圍也較少。
以您的情況來說,您可以考慮讓您的老公加入公會,以公會會員的身分投保勞健保,並將小孩掛在您的老公名下。這樣一來,您就可以省下公司保健保的保費,同時也能讓您的老公和小孩享有完整的勞健保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老公沒有公會的健保,您需要考慮讓他加入配偶健保。因為當您的孩子成年後,如果沒有工作,就必須要自行投保公所保健保,而公所保健保的保障範圍較少,且需要繳納較高的保費。
建議您根據自身情況,仔細評估不同的方案,選擇最適合您的勞健保方案。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諮詢專業的保險規劃師,他們可以提供更詳細的資訊和建議。
健保一定要跟公司嗎結論
總而言之,「健保一定要跟公司嗎?」答案並非絕對,而是取決於您的個人情況和需求。若您有正職工作,可以選擇直接在正職公司投保,自己的公司則不需要另外加保。然而,如果您目前是自由工作者或沒有其他工作,就需要成立健保單位,並將自己的健保轉入公司,才能避免被健保局追溯健保費和罰款。
了解健保加保的相關規定,並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投保方式,不僅可以確保自身健保權益,更能避免因未依規定加保而遭受罰款。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掌握健保加保的關鍵知識,讓您在創業過程中順利完成健保申報,安心地享受健保福利。
健保一定要跟公司嗎 常見問題快速FAQ
請問公司負責人一定要在公司投保健保嗎?
不一定!負責人可以選擇在其他公司投保,例如有正職工作,就可以選擇保在正職公司,不用另外在自己的公司加保。但若沒有其他公司可以投保,就必須成立健保單位,並將自己的健保轉入公司。
如果我現在保在工會,可以繼續這樣嗎?
不行!依健保法規定,負責人必須以「公司」為單位加保,保在工會或公所是不合法的。健保局會發函提醒您將健保轉回自己的公司,並追溯健保費,甚至會開罰。
如果我成立公司後,小孩的健保要怎麼辦?
小孩可以掛在您的配偶名下,或自行投保,但若沒有工作,成年後必須投保公所健保,保障範圍較少,且保費較高。建議您根據自身情況,評估不同的方案,選擇最適合的健保方案。